2019年9月在武汉光谷崇文中心看到开发商湖北长江数字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宣传开发的项目“光谷崇文中心”C1栋期房是开发商承诺售后包租10年,在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57.2万元的同时,与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公司“武汉亿雅天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修协议”按每平方3500元收取17.5万元装修款,资金全部转入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共同监管账户,但实际装修效果与装修合同使用材料不符,偷工减料,并且装修公司不向我们提供装修发票,同时还与开发商指定的酒店运营商“武汉万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10年期的公寓“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支付房租起点3298元/月,后期每3年租赁递增8%。截止2022年9月底目前仅运营3个月承租方就违约不付租赁。酒店方已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合同约定房租租金。诉求:要求开发商承担虚假宣传的违约责任,申请退房,退装修款,赔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022-10-16 10:40:07 来自湖北省 来自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