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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组合贷款,可用公积金余额先偿还商贷部分。

发表于2015-09-09
  如果从来没有办理过公积金委托划扣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商业贷款的。 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提取人未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申请证明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还款储蓄存折或卡(首次提取应附不少于6个月及以上的还款流水明细,以后提取应附提取日前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
注:(1)提取归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商业贷款本金。
(2)按年提取还商贷本息: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此前一年(12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间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的商业贷款本金,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发表于2015-09-09

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怎么办? 是不是不能还了??

发表于2015-09-18

组合贷款不好,后期都不能转公积金

发表于2015-09-21

感谢楼主分享,就是不知道实际操作起来是否好操作


发表于2015-09-21

楼主说的就是按年抵扣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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