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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 违法套现公积金严惩不贷

来源:贵阳日报 2012-08-28 09:14:00

[摘要]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迅速,无论是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还是提取额度都不断创新高,很多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圆了住房梦,改善了居住条件。然而,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有的职工由于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更有甚者,受不法中介的误导,参与了公积金套现的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迅速,无论是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还是提取额度都不断创新高,很多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圆了住房梦,改善了居住条件。然而,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有的职工由于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更有甚者,受不法中介的误导,参与了公积金套现的活动,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提取和使用呢?违法套现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主任何雄伟及法律界有关人士。

问: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如何缴交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备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公积金专户内,由公积金管理 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

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资金转移到公积金管理 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按规定进行封存管理,集中封存满一年,职工尚未再就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提取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或扣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甚至挪用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 责令其限期办理;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代扣了职工住房公积金,但未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挪作他用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处分。

问: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购房时使用?不买房,能使用公积金吗?

答:不买房职工也能使用公积金,但必须在下列情形之下才可以提取: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补交土地金的;二是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是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四是离休、退休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是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七是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特殊情况的。

问: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有限度吗?

答:职工在购买、建房提取使用公积金时,有以下限额规定:一是职工本人及配偶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补交土地金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贷人)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提前还贷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 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三是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0%比例的,在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额度为年房租超过年工资收入20%以上的部分,即(年房租-家庭年工资收入)20%。

问: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呢?

答: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互助储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分为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部分是在财政预算或企业成本中列支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和企业为职工让了利,也相应地要求职工暂时让渡住房公积金的自由使用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超出规定的都属于违规支取行为,因此,住房公积金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问:哪些情况属于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

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凡是违反该条例,采取隐瞒事实、伪造资料、虚构理由等方式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公积金法定用途以外目的的,都属于公积金违法套现。

问: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将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本身属 违法行为,但违法套现行为人,为了达到违法套现的目的,往往会采取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伪造、买卖 等手段瞒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行为人采取的瞒骗手段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的,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罪和非法出售 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问:有些中介机构声称有合法手段或各种关系可以帮助市民套现,这种说法可信吗?

答:事实上,只要职工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就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找中介。中介的所谓合法手段就是伪造或变造资料,所谓关系更不可信。现在市公积金管理 已加强资料的审核力度,希望广大职工不要轻信,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即便没有直接造假,但如果明知是假却仍然以自己的名义使用了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将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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