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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9日,青山区官方公布了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3月29日,青山区官方公布了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项目名称: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目的:旧城区改建。
征收范围:位于青山区青山镇街,东临向阳路,南临石化厂区,西临凤凰路,北临长阳路(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住宅房屋补偿
补偿方式和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本项目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 77号)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
2.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给予建筑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
建筑面积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12%×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如产权调换房单价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计算)。
(3)产权调换方式及选房原则: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依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一证一套”(产权共有的视为“一证”)选取产权调换房屋,本着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顺序。
(4)产权调换房源:
还建项目:位于青船社区范围,产权调换房套数:300套,户型: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二厅,面积为55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之间(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交房期预计为36个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本项目被征收户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12%,安置面积就近靠档。
就地还建产权调换房结算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超过本项目被征收户安置面积部分结算价格为交房时市场评估价。
(5)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本项目产权调换房的,给予产权调换房屋补助。
产权调换房屋补助费=(产权调换房屋结算价-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
(6)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3.货币补充性房源:
(1)杨春湖畔位于洪山区杨春湖公园以北,友谊大道以南。房源套数:50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两厅,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至120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全装修房,全装修房结算单价为16000元/平方米(单价组成:毛坯房单价为13500元/平方米、全装修单价为2500元/平方米)。
(2)城投·秀水青城位于青山区和平大道与建设十一路交汇处。房源套数:50套,户型:二室二厅、三室二厅,建筑面积约为83平方米至133平方米(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实测为准),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结算均价为12800元/平方米。
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以上补充性房源的,按照货币方式补偿,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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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24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
截止2023年12月10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为:
1.待征户反映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补偿条款应当与前期项目25街坊拆迁补偿方案或者青山区以前项目征收方案条款内补助、奖励一致,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给予货币补助,按房屋价值10%给予签约奖励。
2.待征户提出购房奖励不应该局限于在本区。
3.待征户提出补充性房源杨春湖畔和城投秀水青城房屋价格应该给予优惠,应低于房地产市场价格。
4.待征户提出待征收房屋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较多,其拆迁补偿款无法购置所提供的指定产权调换房屋,建议提供些较小户型房源用于就地还建或者异地购买。
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关于补偿方案政策的调整的意见
本项目调整了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政策,调整后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购房补贴不应局限本区的意见
本项目给予了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本区购房补贴,对不应局限本区要求未予采纳。
3.关于货币补充性房源价格给予优惠的意见
本项目货币补充性房源为团购房源,方案中已对选择本项目货币补充性房源的,货币补助标准增加10%。
4.关于提供小户型产权调换房的意见
本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产权调换房最小户型为65平方米,考虑到被征收房屋情况,补偿方案(修订稿)中最小户型调整为55平方米。
三、方案修改说明
补偿方案(修订稿)中增加产权调换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产权调换房价差补助=(产权调换房屋结算价-被征收房屋评估综合单价)×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经青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出修改并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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