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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曾提供证明同意装修

发表于2013-08-13

海淀城管执法监察局昨天回应称,从2008年12月起至今年,城管部门一直在调查,但当事人拒绝。昨天,海淀城管部门已经在违建房张贴公告,进入强拆程序。

 

发表于2013-08-13

海淀城管执法监察局表示,经过紫竹院城管队的调查,人济山庄4号楼顶层违法建筑为2605室房主张某某所建。从2008年12月起,紫竹院城管队多次进行调查,但房主以在外地出差为由,一直未能接受调查。2009年3月至12月,城管队员又多次去人济山庄4号楼2605室发送《权利告知书》,但张某某均不在家,而且联系不上。在多次联系张某某未果的情况之下,紫竹院队于2009年12月8日,通过邮寄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张某某发送《权利告知书》,但或被退回,或由他人签收。

 

发表于2013-08-13

城管部门获悉张某某当时为某区的政协委员后,2009年12月15日下午,紫竹院城管队负责人和队员,又来到该某政协,对张某某的违法建设问题进行了说明,要求做其的思想工作,尽快拆除违法建设。但张某某始终没有到城管队工作,案件处理也无法正常进行。

 

发表于2013-08-13

2013年,城管队曾再次张贴谈话通知书约谈张某某,但张某某未按规定时间到城管队谈话。而后,队员继续多次到人济山庄4号楼查找相对人张某某,而张某某均拒绝开门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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