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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未来城要卖地下车位,作死的节奏吗?

发表于2014-08-20
标签:未来城要卖地下车 租售 物业 

第一:两年前开始吹风,地下一,二楼准备进驻大型超市,大多数商户结果破产,伤心的离开。



第二:大型超市如果建成,你又把地下车位全部卖了,以后开车来购物的人群把车停在哪里?直接拒绝高消费潜能的高端消费者,未来城物业的智商真是为你们作鸡啊?!自己要把自己玩死。


第三:楼上的商户以及开办公司员工的车子怎么停?餐厅过来消费的客源车子怎么停?!群光广场购物的顾客车子怎么停?


第四:人防车位,不能租售!

发表于2014-08-20

车位人防和非人防有什么大的区别

http://www.kfw001.com 2010年11月19日 16:29 快房网 字体大小:  [收藏][关闭]

    快房网网友:开发商通知买车位了,说是分人防和非人防两种,有什么区别吗?

 

    浙经律师事务所 王增: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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