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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验房小攻略

发表于2015-12-14

  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 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 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 无异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 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 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 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 录表》 (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 ) 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 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 有的购房者总是以口头来往,这样就会很被动;有人习惯以电话联系,这对于购房时与发展商就有关事宜接治、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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